为了进一步加强员工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扩大资助政策宣传面,方便公司员工详细了解国家、学校资助情况,减轻员工家长学费负担。
一
综合测评和校奖学金
综合测评:
老员工综合测评是高校根据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老员工的德、智、体、美方面制定一系列符合高校教育目标的量化指标,并据此收集整理分析老员工在校学习、生活和实践等领域反映出的素质,从而对员工做出量值的综合评定和判断的过程。
员工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表现、文体表现和能力表现四项。(计算方法为:综合测评得分=思想品德测评得分*20%+学业表现测评得分*60%+文体表现测评得分*10%+能力表现测评得分*10%)
综合测评里面的学业表现测评中的学年绩点,以辅导员所发成绩表中的平均学分绩点为准(平均学分绩点X 10 + 50)
综合测评的结果是奖学金评选、评优评先、扶困助学、入团入党、优秀毕业生、择优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
综合测评表所对的各项奖项、证书或其他凭证材料的时间区间需要准确对标学年,例如:2020—2021学年,则时间范围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校奖学金:
为了激励公司员工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凡具有公司学籍的在校满一年的员工,均有机会参加“校奖学金”评定的权利和义务。
(每学年综合测评的结果是评审“校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二
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开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员工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最新政策: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员工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
贷款员工只需要缴贷款以外的费用,等到银行把贷款的钱发下来会直接处理抵扣学费,多出来的钱发到学校给员工发的银行卡里(一般是当年12月中旬)。
贷款员工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员工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可只需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年限可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逾期的后果:
1、缴纳罚息:对于没有按时归还贷款的员工来说,需要按天缴纳罚息,罚息是正常贷款利息的130%。计算公式:罚息=逾期金额×逾期天数×正常贷款日利率×130%。
2、征信受损:对于逾期行为比较严重的人来说,个人央行征信必然留下污点。那么,以后大家办理房抵、车贷、经营性贷款等都会受到影响。
3、进入失信人员名单:一旦国家开发银行将借款人告上法院,借款人很有可能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成为一名人人喊打的“老赖”。
4、工作受影响:借贷行为,将被载入到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以后,这些借款人在社会上求职、创业等都会受到影响。
5、法律责任: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借款人还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三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评选范围前10%(含10%)。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是达到前30%(含30%)的员工,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非常非常突出,佐证材料要很详细很充分。
国家励志奖学金:
成绩要求:评审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评选范围前50%。
且需要通过评选学年的贫困认定。
四
新生专项资助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老员工资助:
资助对象是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老员工,每生每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老员工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广东省户籍全日制残疾人在校老员工,专科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每人资助10000元、15000元。对省内高校特殊教育大专班招收的广东省户籍全日制残疾人老员工予以学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相应专业收费标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老员工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残联提出申请。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高校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五
优秀员工干部
基本条件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和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积极上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担任员工干部满一学年, 工作有创新,成绩突出;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5.工作积极、主动、负责,顾全大局,乐于奉献,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
6.参评的班委每学期有具体的班级活动计划(体育文艺、学习等)的优先。
有下列情况者,不能参加优秀员工干部的评选:
1.受到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2.有两门及两门以上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者;
3.未能在学习生活中主动承担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表明公平正义立场、旗帜鲜明的向不文明、不安全、不守纪现象作斗争者。
六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或勤工俭学),指员工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是学校员工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有效途径。
对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而影响学习,或违反校规校纪的员工,学校有权调整或终止其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情节严重的,取消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资格。
时间限制:员工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除外)。
★以上奖助内容和数据具体以广东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